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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体系建设项目 照明电器产品工作组第 1 次会议纪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2357   发布时间:2019-06-05   更新时间:2019-06-05

 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14 日。

  会议地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5 号楼 8 层。

  参会人员:来自国家认监委、认监委 TC05 技术专家组、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中国照 明学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环联合、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时 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赛宝实验室、飞利浦照明(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通士达 照明有限公司、立达信绿色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德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等 16 个 单位的 21 位专家参加了会议。(详见会议签到表)

  会议内容:

   会议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新能源产品认证部陈松副经理主持,首先介绍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 包括:

  1 照明绿色项目启动(邀请认监委领导介绍项目背景和工作要求);

  2 讨论第一批照明产品绿色项目产品清单;

  3 讨论照明产品实施规则总体架构(确定认证模式、认证项目和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等)。

   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二处的郝欣副处长向与会专家介绍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体系建设项目的 背景、实施原则和主要工作内容,并回答了与会专家提出的问题,会议对以下问题给予明确:

  1 实施规则是认证规则。

  2 实施规则是否有通则和特则之分。(正在讨论,有可能分开,CSC 正在做大框架)建议在 照明电器产品工作组前期工作,首先讨论产品范围和评价项目、指标等关键部分,等大框架定好后 将关键部分输入到框架中去,再完善其它部分。

  3 绿标产品定位:第一、绿标产品是符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消费友好的产品;第二、绿 标是自愿性的,非强制性的;第三、对已有的认证结果是认可的;

  4 绿标的工组原则:继承并行、循序渐进、合作开放。

   讨论第一批照明产品绿色项目产品清单:

  1 CQC 陈松副经理介绍了照明产业现状、产品标准以及现已开展的各类认证情况,并建议第 一批绿标照明产品清单应遵循“量大面广、节能环保、技术成熟”的原则。根据以上原则,建议将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 LED 灯和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列入第一批绿标照明产品目录,并征询了与会 专家意见。

  2 中环联合胡蓉介绍了照明电器产品十环认证的工作情况;

  1)依据环保部颁发的标准:HJ 2518-2012 照明光源;

  2)产品范围:单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 金属卤化物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 LED 灯等照明光源产品;

  3)基本要求及技术要求:

  ① 企业的环境行为必须属于符合环境要求;

  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③ 产品符合相关国标要求(包含 CCC 等基本要求);

  ④ 对生产过程中的清洁生产有要求,对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能效有要求(包含原材料和成 品);

  ⑤ 废物回收有要求。

  3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王卓):非常关注绿标与其他认证并行的过渡期。同意推荐的 2 种光 源产品列入第一批绿标目录。期待绿标推出可以整合认证标志,减轻企业负担。建议下一批绿标目 录中增加灯具产品,同时希望今后照明产品的各类认证出来之前就提前出台相应的绿标认证规则。

  4 飞利浦照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倪伟):赞成项目组推荐的第一批绿标照明产品。 LED 球泡灯可能会在 2016 年 10 月 1 日实施能效标识。

  5 认监委 TC05 技术专家组(俞安琪):建议目前的各类节能环保标识尽应可能整合。建议在 推出第一批绿标照明产品,同时制定第二批、第三批绿标照明产品计划,最好像淘汰白炽灯一样, 制定产品及时间路线图;建议在后面的产品目录中增加室内照明产品(例如 LED 筒灯、LED 支架灯), 室外照明产品(例如 LED 路灯),目前各地在 LED 路灯的照明改造。

  6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孙彦):绿标不会增加 CFL 的经济价值和技术价值,不会促进这 类产品技术改进;提出价值模型:从风险层面来看,国际上环保认证运作都不是太好,因为是自愿 性的认证,企业做认证的意愿不强;希望实施得尽量简单,不要和目前的制度有差异。企业希望该 标识将来能推广到国际上,因此要与国际接轨,尽量得到国际的认可。

  【小结】

  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 LED 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2 种照明光源列入第一批绿标照明产 品目录。

   讨论照明产品实施规则总体架构

  1 CQC 陈松副经理介绍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概念包含设计、制造、使用和回收的不同阶段。 而绿色品目录设置分为四个类别:全生命周期的全项指标、全生命周期的关键指标、全生命周期某 阶段的全项指标、全寿命周期某阶段的关键指标。并介绍了现有不同种类的认证对产品的全生命周 期管理评价情况。并提出需探讨是否除了现有评价项目外,单独加入蓝光危害、频闪等市场关注的 项目。

  2 横店集团德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聂李迅):工信部要在 2016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RoHS, 绿标要求是否要加入绿色标识的要求;如果能采纳现有的认证结果,不增加检测认证,是同意选择 这两类产品。

  3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张俊斌): China RoHS 第一批目录中还没有照明电器产品,希望在 RoHS 上能更加灵活。同时企业非常关 注绿标的后期监管问题。如果监管不到位,可能实施效果也会打折扣。 不建议增加考核产品的频闪项目,目前标准不成熟,但是考虑一些单独加入的项目是有意义的; 回收涉及到资质问题,跨省回收有困难,无法实现;全生命周期可以规定,但是要合理。现在比较 有操作性的是:有限的周期里有限的指标。

  4 中环联合胡蓉:环保认证是有限性的认证;分 I 型和 II 型环境标识,II 型是企业自己声称, 全生命周期是 III 型环境标识。应该加入生产企业行为要求,如废水、废气的排放和回收、噪声都应 有要求。

  5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陈松波)企业对废水、废气的回收处理有瓶颈。设计和制造, 能否跟地方的要求统一起来,减轻企业负担。

  6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孙彦): 要考虑四个周期的可实施性。设计能力上,照明是周期短、市场预判能力低;制造环节各企业 都已经有一套办法;使用生命周期应是是持续性和一致性的管理,回收管理上是限量,到底是消费 者负责还是制造商负责,这部分很难;从实施的难度上,建议实施顺序是(从易到难)B(制造)、 C(使用)、A(设计)、D(回收)。

  China RoHS 分两步,第一步是标识,第二步是符合性。

  7 飞利浦照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倪伟):通常自愿认证很难成功,要能成功实施,从 消费者角度来说, D 的实施(RoHS)应该简化,例如考虑企业自我评价或自我声明。 

  8 CQC 工厂检查部(闵静)大家关注消费友好。绿标还包含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从消费者 角度来说,仅考虑消费友好是很实惠的,但是从政府设计层面来看应包含 3 个方面。,如果有些环 节有困难,可以考虑像郝欣处长讲的,采取企业自我声明等不同的方式。在现有的认证中,设计、 制造、寿命的部分本身就是工厂检查控制的条款,而根据不同的类别产品的规则,回收的部分有需 要做的也有不需要做的。工厂检查环节都有相关工作经验,可供借鉴实施。建议还是考虑四个方面, 但是可能每个方面实施到什么程度,需要根据标准对工厂现场控制哪些方面提出建议。 

  9 立达信绿色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许建兴)关注是否可实施,有些想法很好,但是无法实施。 可否分步骤去做,先让消费者买到的产品是符合现有产品的要求,再对其他指标进行推行。 

  10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王卓):四个方面很复杂,应该先从简单来做,分阶段逐步来做。近期目标先把 C 做好, 做定量评价,其它做定性评价。 

  【小结】 

  1 国家认监委郝欣副处长:RoHS 是评价的一项指标,但不是全部,设计方案时可从认证模式 和接受企业自我声明的形式来考虑; 

  2 CQC 陈松副经理希望符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消费友好,不仅要考虑消费友好,作为企 业来说还是应该有社会责任。企业都希望标识上做减法,成本上也不要增加,我们会向这个方向努力。 China RoHS 没有将照明产品放入,因为限值没有确定,检测手段也不具备。 

  绿标是自愿性认证,推行很困难,可以从易到难逐步推行。会后调查 4 个阶段各要考虑什么指标, 如何分阶段考虑。 

  最后,国家认监委郝欣副处长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郝欣副处长提出绿标是合格评定,采 用检测、检查等评价方法,可以第三方或第一方的评价结果,不要总局限于以往的认证模式,工作 组要打开思路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