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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州市绿色产品认证试点2019年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湖州局人员   点击数:1736   发布时间:2019-04-08   更新时间:2019-07-15

湖绿认证〔2019〕1号 

 

  

市绿色认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湖州市绿色产品认证试点2019年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加强试点工作的总结和宣传,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湖州市绿色产品认证试点2019年推进计划    

   

  湖州市绿色认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湖州市绿色产品认证试点2019年推进计划 

   

  为扎实推进国家绿色产品认证试点工作,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支持湖州市开展绿色产品认证试点的复函》(国认证函〔2018〕12号)的要求,确保2019年度绿色产品认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沪湖绿色智造廊道”、“大花园”建设战略部署,按照高质量赶超发展的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 “两山”理念科学转化可行路径。

  二、主要目标

  到2019年底,逐步铺开绿色产品认证范围,在陶瓷砖(板)、纸和纸制品、涂料等产业中遴选并推动龙头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力争全市20家左右企业的产品通过绿色产品认证;基本建立绿色产品认证采信和推广应用机制,推进实施绿色产品认证政策意见;推进绿色产品标识认证信息平台建设;初步构建湖州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体系,增加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市场供给;总结梳理并推广湖州开展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建设的“湖州经验”,争取召开全国性绿色产品认证技术研讨会。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绿色产品认证范围

  在已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的人造板和木质地板、家具、纺织3类产品基础上,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认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2018年第2号)文件内容,结合湖州产业实际,梳理确定陶瓷砖(板)、纸和纸制品、涂料等产品制定实施规则和评价细则,进一步扩大绿色产品认证的范围和内容。根据五部委《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的文件要求,将已发布国家标准的墙体材料列入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开展有效期内三星级绿色建材证书转换为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试点工作;到2019年年底,力争全市20家企业的产品通过绿色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增加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

  争取将具有湖州产业特色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经过评估,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重点突出将工信部采信的绿色(设计)产品团体标准《铅酸蓄电池》、《电动机》转化为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初步构建湖州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体系,不断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市场供给和认证范围,持续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三)推动绿色产品认证政策落实

  积极贯彻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绿色采购的新政策,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标准体系和执行机制,加大政府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促进绿色产品的推广应用。推进实施《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认证试点的九条意见(试行)》(湖政办发(2018)82号),切实发挥政策红利,将绿色产品认证工作融入湖州市绿色智造体系建设和运用到绿色金融评价中,落实好绿色产品认证各项资金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绿色产品认证采信应用机制

  按照绿色产品认证实施相关要求,逐步建立不同内容的采信互认机制。借助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的契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结果互认互通,逐步实现省内和长三角地区的绿色产品的采信和推广。将通过绿色产品认证企业优先推荐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评选。在各地各部门招投标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增加绿色产品分值,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绿色产品,扩大绿色产品的覆盖率。在发改、经信、科技、生态环境、住建、水利、交通等各个领域的项目立项、评先评优中,优先推荐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或产品。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采购获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提高我市绿色产品的应用比例。(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大绿色产品认证推广力度

  在中国绿色产品标识认证信息平台设计上线湖州试点专栏,公开发布绿色产品相关政策法规、标准清单、规则程序、产品目录、实施机构、认证结果及采信状况等信息。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统一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加大绿色产品的宣传推广,推广绿色产品优秀案例,扩大绿色产品知晓度。鼓励通过认证的相关生产者、销售商等企业建立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措施,在产品或者其包装物、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标注和使用绿色产品标识。鼓励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自觉选择节能、环保、绿色、可循环产品,引导绿色生活方式,拓展绿色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绿色产品认证评估监管

  推进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和认证实施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建立对绿色产品认证主体的信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对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机制,将失信主体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绿色产品监管方式,建立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信息公开和指标量化评估机制,使认证评价结果及产品公开接受市场检验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深化绿色产品认证技术研讨

  总结梳理湖州市绿色产品认证试点的初步成效,进一步研究分析认证实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化技术研讨,及时修改实施规则等技术文件,不断提升认证实施质量。积极争取在湖州召开全国绿色产品认证研讨会,认真总结前阶段试点中的探索创新、成功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研究对策建议等,为绿色产品认证在全省、全国推广开展提供“湖州经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其他绿色认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具体推进计划;要加大绿色产品认证的发动、宣贯、培训、认证和采信推广工作,完善绿色标准和认证协同推进机制,指导、督促、检查有关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政策支持。加大对绿色认证工作的投入力度,落实促进绿色产品认证推广的专项资金,鼓励各县区制定扶持绿色产品认证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以“政府引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实现多方筹资、共建共享。

  (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与浙江绿色认证联盟内认证技术机构合作,探索开发新的绿色产品认证领域,制定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和细则、认证标识管理办法等,建立与其他认证的采信互认机制,为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体系做好技术服务和推广运用。

  (四)健全督查机制

  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列入各县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中,定期对各地绿色产品采信和推广应用进行检查。健全完善领导督查、部门督查、代表委员督查、新闻媒体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确保计划有效推进。   

  附件:2019年湖州市绿色产品认证试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1

扩大认证试点范围

确定开展认证试点扩面产品类别,编写认证实施规则及细则,并制定完善认证实施程序文件。

市市场监管局

2

通过认证企业数

推动全市20家以上企业通过绿色产品认证。德清不少于4家,长兴不少于3家,安吉不少于4家,吴兴不少于4家,南浔不少于4家,开发区不少于1家。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

3

创新标准供给

初步构建湖州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体系,将工信部采信的绿色(设计)产品团体标准《铅酸蓄电池》、《电动机》,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

市市场监管局

4

推进政策落实

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文件(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新精神,建立完善政府采购标准体系和执行机制,加大政府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促进绿色产品的推广应用。推进实施湖州市绿色产品认证试点政策意见要求,切实发挥政策红利。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

5

建立采信互认机制

建立绿色产品与绿色制造体系的采信互认机制;探索建立有效期内三星级绿色建材与绿色产品认证的转换机制。

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6

建立推广运用机制

通过绿色产品认证企业优先推荐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评选。在各地各部门招投标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增加绿色产品分值,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绿色产品。在各个领域的项目立项、评先评优中,优先推荐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或产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

7

搭建信息宣传平台

在中国绿色产品标识认证信息平台设置湖州试点专栏,公开发布绿色产品相关政策法规、标准清单、规则程序、产品目录、实施机构、认证结果及采信状况等信息。通过各类媒体加大绿色产品的宣传推广,扩大绿色产品知晓度。

市绿色认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

建立评估监管机制

推进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和认证实施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建立完善对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绿色产品信息公开和指标量化评估机制,使认证评价结果及产品公开接受市场检验和社会监督。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

健全考核督查机制

建立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列入各县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中,定期对各地绿色产品采信和推广应用进行检查。

市委生态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